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重庆工商大学软件工程研究生录取分数线2022相关的问题,今天,高三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庆工商大学的考研专业可招收哪些专业
 经济学、贸易经济、
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注册税务师)、金融学
 
 投资学、保险、工商管理、工程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
 
 、商务策划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教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新闻学、法学、
 
 数学及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物理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包装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新材料技术)、环境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安全与质量控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统计学、英语、法语、政社学院、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体育教育、艺术设计、工业设计、
 
 摄影、动画、国际经济与贸易(欧盟经济)、工商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法语(国际商务)、艺术设计(广告与传媒设计)。
 
 这些都是普通本科,在南岸校区
 
 市场营销(营销策划与商务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涉外导游)、贸易经济(连锁经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会计学(会计信息化)
 
 这些都是应用技术本科,在江北校区

重庆工商大学软件工程研究生录取分数线2022
 2022年重庆工商大学软件工程研究生录取分数线为:综合分数线要求630分以上,单科最低分要求为专业课:60分以上;公共基础课:50分以上。此外,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和公开,重庆工商大学软件工程研究生的录取还会根据考生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教育水平成绩、毕业证书成绩以及参加学科竞赛、发表论文、实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综合成绩等因素进行录取调整。

2022年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高三网(https://www.htgsw.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的相关内容。
 2022年 重庆 工商大学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方式
 
 
 受疫情防控影响,为保障考生的安全健康,我校各专业复试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远程复试运用统一平台进行,具体方式及组织安排,参见各学院招生复试和录取 工作 方案,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学校研招办网页、学院网页相关信息。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测试、综合 面试 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 考试 ,各专业可依据实际需要增加复试内容。
 
 
 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 毕业 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严格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常的复试以外,须加试2门科目。加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具体由相关学院自主确定。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 毕业生 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 证书 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三、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 分数线 ,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考生排序,学院未规定的,按初试成绩总分、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各学院有特殊规定的,按学院规定执行。
 
 
 3.如拟录取学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在指标范围内,第一 志愿 报考我校考生,经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余下名额接收调剂生。
 
 
 5.对符合录取要求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书 。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异议,学 校招 生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学院(研究机构)复试录取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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